工作流程
科學規范的拆解流程,不僅可以提升報廢機動車的拆解效率,提高資源回收利用率,還能確保生產安全,作為正規合法的拆車廠應該重視。本文主要是介紹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工作一般流程,想開拆車廠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一、檢查和登記報廢車
1、檢查報廢汽車發動機、散熱器、變速器、差速器、油箱等總成部件的密封、破損情況。對于出現泄漏的總成部件,應采用適當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體或封住泄漏處,防止廢液滲入地下。
2、對報廢汽車進行登記注冊并拍照,將其主要信息錄入電腦數據庫并在車身醒目位置貼上顯示信息的標簽。
主要信息包括:報廢汽車車主(單位或個人)名稱、證件號碼、牌照號碼、車型、品牌型號、車身顏色、重量、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或車架號)、出廠年份、接收或收購日期。
3、將報廢汽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4、向報廢汽車車主發放《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有關注銷書面材料。
二、拆解預處理
1、拆除蓄電池,拆除液化氣罐;
2、直接引爆安全氣囊或者拆除安全氣囊組件后引爆;
3、在室內拆解預處理平臺使用專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車內的廢液;
4、用專門設備回收汽車空調制冷劑。
三、報廢汽車回收存儲要求
1、應避免側放、倒放。
2、如需要疊放,應使上下車輛的重心盡量重合,以防掉落,且疊放時外側高度不超過3m,內側高度不超過4.5m;對大型車輛應單層平置。如果為框架結構,要考慮其承重安全性,做到結構合理,可靠性好,并且能夠合理裝卸,而對存儲高度沒有限制。
3、應與其他廢棄物分開存儲。
4、接收或收購報廢汽車后,應在3個月之內將其拆解完畢。
四、報廢車拆解流程
1、報廢汽車預處理完畢之后,應完成以下拆解。
(1)拆下油箱;
(2)拆除機油濾清器;
(3)拆除玻璃;
(4)拆除包含有毒物質的部件(含有鉛、汞、鎘及六價鉻的部件);
(5)拆除催化轉化器及消聲器、轉向鎖總成、停車裝置、倒車雷達及電子控制模塊;
(6)拆除車輪并拆下輪胎;
(7)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含金屬銅、鋁、鎂的部件;
(8)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保險杠、儀表板、液體容器等);
(9)拆除橡膠制品部件;
(10)拆解有關總成和其他零部件,并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2、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五、拆解的一般技術要求
1、拆解報廢汽車零部件時,應當使用合適的專用工具,盡可能保證零部件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可回收利用性。
2、應按照汽車生產企業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冊進行合理拆解,沒有拆解手冊的,參照同類其他車輛的規定拆解。
3、存留在報廢汽車中的各種廢液應抽空并分類回收,各種廢液的排空率應不低于90%。
4、不同類型的制冷劑應分別回收。
5、各種零部件和材料都應以恰當的方式拆除和隔離。拆解時應避免損傷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解體銷毀的總成,拆解后應作為廢金屬材料利用。
7、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存入倉庫前應做清洗和防銹處理。
六、拆解后廢油液及配件的存儲和管理
1、應使用各種專用密閉容器存儲廢液,防止廢液揮發,并交給合法的廢液回收處理企業。
2、拆下的可再利用零部件應在室內存儲。
3、對存儲的各種零部件、材料、廢棄物的容器進行標識,避免混合、混放。
4、對拆解后的所有的零部件、材料、廢棄物進行分類存儲和標識,含有害物質的部件應標明有害物質的種類。
5、容器和裝置要防漏和防止灑濺,未引爆安全氣囊的存儲裝置應防爆,并對其進行日常性檢查。
6、拆解后廢棄物的存儲應嚴格按照GB18599和GB18597要求執行。
7、各種廢棄物的存儲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8、固體廢棄物應交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廢物處理單位處理,不得焚燒、丟棄。
9、危險廢物應交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置。
拆解工藝流程
定位作業拆解的一般工藝流程是:登記驗收、 外部情況檢視、 預處理(放凈油料、 先拆易燃易爆零部件)、 總體拆卸、 拆解各總成的組合件和零部件及檢驗分類。報廢汽車的解體應按照由表及里、由附件到主機,并遵循先由整車拆成總成,再由總成拆成部件, 最后由部件拆成零件的原則進行。
一、 乘用汽車總體拆解
對前置后驅動結構的車型, 其基本拆解程序如下:發動機,變速器離合器,傳動軸,驅動橋,懸架,制定系統,轉向系統及車身。
二、 常見連接的拆解
(一) 螺紋連接的拆解
工作量約占 50%~60%。最困難的是擰松銹蝕的螺釘和螺母。在這種情況下, 一般可采用下列方法。
1、 非破壞性拆解
在螺釘和螺母上注上些汽油、 機油或松動劑, 待浸泡一段時間后, 用鐵錘沿四周輕輕敲擊, 使之松動, 然后擰出;用乙鎂氧火焰將螺母加熱, 然后迅速將螺母擰出;先將螺釘或螺母用力旋進 1/4 圈左右, 再旋出。
2、 破壞性拆解
用手鋸將螺釘連螺母鋸斷;用鏨子鏨松或鏨掉螺母及螺栓;用鉆頭在螺栓頭部中心鉆孔, 鉆頭的直徑等于螺桿的直徑, 這樣可使螺釘頭脫落, 而螺栓連螺母則用沖子沖去;用乙鎂氧火焰割去螺釘的頭部, 并把螺栓連螺母從孔內沖出。
(二) 螺釘組連接件的拆解
在同一平面或同一總成的某一部位上有若干個螺釘和螺栓連接時, 在拆解中應注意, 先將各螺釘按規定順序擰松一遍(一般為 1~2 圈)。如無順序要求, 應按先四周、 后中間或按對角線的順序擰松一些, 然后按順序分層次勻稱地進行拆解, 以免造成零件變形、 損壞或力量集中在最后一個螺釘上而導致拆解困難。首先, 拆卸難拆部位的螺釘;對外表不易觀察的螺釘, 要仔細檢查, 不能疏漏。在拆去懸臂部件的螺釘時, 最上部的螺釘應最后取出, 以防造成事故。
(三) 拆斷螺桿的拆解
如折斷螺桿高出連接零件表面時, 可將高出部分銼成方形焊上一個螺母將其擰出;如折斷螺桿在連接零件體內, 可在螺桿頭部鉆一個小孔, 在孔內攻反扣螺紋, 用絲錐或反扣螺栓擰出, 或將淬火多棱錐鋼棒打入鉆孔內擰出。
(四) 銷、 鉚釘和點焊零部件的拆解
銷釘在拆解時, 可用沖子沖擊。對于用沖子無法沖擊的銷釘, 只要直接在銷孔附近將被連接的鉸鏈加熱就可以取出。當上述方法失效時, 只能在銷釘上鉆孔,所有鉆頭的尺寸比銷釘直徑小 0.5~1mm 即可。對于拆解鉚釘連接的零件, 可用扁尖鏨子將鉚釘頭鏨去, 尤其對拆解用空心柱鉚釘連接的零件十分有效。當鏨去鉚釘頭比較困難時, 也可用鉆頭先鉆孔, 再鏟去。用點焊連接的零件, 在拆解時, 可用手電鉆將原焊點鉆穿, 或用扁鏨將焊點鏨開。
(五) 過盈配合連接桿的拆解
汽車上有很多過盈配合連接, 如氣門導管與缸蓋承孔之間連接, 汽缸套與缸體承孔間的連接, 軸承件的連接等, 拆解時, 一般采用拉(壓) 法, 如果包容件材料的熱膨脹性好于被包容件, 也可用溫差法。
(六) 卡扣連接桿的拆解
卡扣連接是應用于汽車上的新型連接方式, 一般用塑料制成。在拆解時, 要注意保護所連接的裝飾件不受損壞, 對一些進口車上的卡扣更要小心, 因為無法購到備件, 要使之完好, 以便二次利用。拆解的工具比較簡單, 主要是平口螺絲刀及改制的專用撬板等。
拆解工流水作業工藝流程
將待拆解報廢汽車運送到汽車拆解線, 并固定在拆解工作臺上。然后, 按工位進行拆解操作。流程:汽車送到拆解線, 固定在移動拆解平臺上;預處理:拆解蓄電池、 車輪;拆卸危險部件, 如氣囊、 安全帶;回收液體、 拆解濾清器;外部件拆卸:保險杠、 車燈、 玻璃;內部件拆卸: 座椅、 地板和內飾件; 總成拆卸: 發動機、 變速器、 催化器: 壓實: 車身
一、 預處理
1、 拆卸蓄電池和車輪
2、 拆卸危險部件。由認定資格機構培訓后的人員按制造商的說明書要求, 拆解或處置易燃易爆部件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如安全氣囊、 安全帶等。
3、 抽排液體。在其他任何一步的處理前, 必須抽排下列液體:燃料(液化氣、 天然氣等)、 冷卻液、 制動液、 擋風玻璃清洗液、 制冷劑、 發動機機油、 變速器齒輪油、差速器雙曲線齒輪油、 液力傳動液、 減振器油等。液體必須被抽吸干凈, 所有的操作都不應該出現泄漏, 貯存條件符合要求。根據制造商提供的說明書, 處置拆卸液體箱、 燃氣罐和機油濾芯等。燃油的清除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冷卻液的排出必須是在封閉系統內進行。處理可燃性液體時, 必須遵守安全防火條例, 以防爆炸。在進一步拆解前, 由于某些部件的危險或有害等特性, 還應拆解以下物質、 材料和零件:根據制造商的要求, 拆卸動力控制模塊(PCM)、 含油減振器(如果減振器不被作為再利用件, 在作為金屬材料回收前, 一定要抽盡液體減振器油)、 含石棉的零件、 含水銀的零件、 編碼的材料和零件、 非附屬機動車輛的物質等。
二、 拆解
拆解過程是從外到里, 分成外部拆卸、 內部拆卸和總成拆卸 3 個工位。
三、 分類
從報廢的汽車上拆下的零件或材料應首先考慮再使用和再利用。因此, 拆解過程應保證不損壞零部件。在技術與經濟可行的條件下, 制動液、 液力傳動液、 制冷劑和冷卻液可以考慮再利用, 廢油也可被再加工, 否則按規定廢棄。再利用的與廢棄的油液容器應標明清楚, 以便分辨。在將拆解車輛送往破碎廠或進一步處理時, 應分揀全部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環使用的零部件及材料, 主要包括:三元催化轉換器、 車輪平衡塊(含鉛) 和鋁輪輞、 前后側窗玻璃和天窗玻璃、 輪胎、 大的塑料件(如保險杠、 輪轂罩、 散熱器格柵)以及含銅、 鋁和鎂的零部件等
四、 壓實
預處理后或拆解后的汽車可以壓實后進行運輸。
五、 廢棄處理
對報廢汽車的拆解過程必須按照要求填寫操作日志, 主要記錄內容有:證明文件編號、拆解過程及再使用、 再利用、 能源利用和能量回收材料及零部件的比率等。操作日志應包含拆解處理的最基本數據, 保證對報廢處理過程的透明性和追溯性。所有進出的報廢車輛的證明、 貨運單、 運輸許可、 收據及其各種細目, 都應作為必備內容填寫在日志中。
對于可再使用的零部件, 在滿足經濟效益的前提下, 應選擇非破壞性和準破壞性方式進行拆解。對以材料回收利用為目的的拆解方式選擇, 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可有效分離各種不同類型材料
2、 可提高剩余碎屑程度
3、 可分離危險有害的物質